兴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根据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兴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的人民防空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监督和定额管理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全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制定应对各种有关人防突发事件的保障方案,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负责全市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六、战时组织指挥全市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七、制定全市人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市城镇居民防空教育和训练,组织城市初级中学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负责人防干部的培训教育。
八、管理、分配全市人防经费。负责收取人防工事使用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政策性收费。
九、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人防开展平战结合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武装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陕西省兴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兴平市南关路5号